公告日期:2026-04-25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或以上,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召集人。2025 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并进行换届选举,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分别为独立董事周月书女士、独立董事任刚先生、职工董事邢可轩先生,其中,会计专业人士周月书女士为召集人;换届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立董事唐婉虹、独立董事王炜、独立董事左洪福,其中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唐婉虹女士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和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具备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 7 次会议,会议的组织、召开及表决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各次会议,会议议案全部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 3 1.《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第 月 26 日
十五次会议
1.《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
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 4 5.《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第 月 15 日 6.《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十六次会议 的议案》;
7.《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
估报告的议案》;
8. 《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
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9.《关于 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 8
审计委员会第 月 14 日 1.《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一次会议
第六届董事会 1. 《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
审计委员会第 2025 年 8 案》;
二次会议 月 18 日 2.《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
案》。
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 10
审计委员会第 月 17 日 1.《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次会议
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 10 1.《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
审计委员会第 月 17 日 计机构选聘方案的议案》。
四次会议
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 11 1.《关于选聘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审计委员会第 月 10 日 案》。
五次会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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