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姜新华)
本人作为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球石墨”)
的独立董事,2025 年 10 月 1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当选之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认真参加各项会议,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有效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姜新华,男,196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
师,专科学历。1982 年 7 月至 2000 年 3 月,历任南通市通州市百货总公司会计、
财务科科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0 年 4 月至 2001 年 11 月,任南通恒
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部门主任;2001 年 12 月至今,历任南通恒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有限合伙人、副所长、执行事务合伙人、所长。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要求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均不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述
(一)董事会、股东会出席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共对 3 次董事会的 7 项议案进行表决,不涉及参加股东会表
决。本人按时亲自出席每一次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议案讨论,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任职期间,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
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独立董 会情况
事姓名 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董事会 席次数 方式参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会的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姜新华 3 3 2 0 0 否 0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任职期间主持了 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财务总监候选人任职资格、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进行审查,并按照新规要求,积极承接原监事会职责,关注公司财务及风险管理。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持续关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及执行情况等。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要求,对上述参加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对公司经营运作、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进行审慎客观审查,并提出合理建议。特别是在承接监事会职责后,本人关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机会,对公司经营情况进行考察,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相关事项。公司积极配合,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充分的信息支持。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任职期间,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初步沟通,了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安排及年度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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