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7
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5-027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 年激励计划”)第二期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 年激励计划”)第二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设定的考核条件,2022年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与 2023 年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
2022 年激励计划 17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期所涉 8.1971 万股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与2023年激励计划6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期所涉 28.8388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作废;同时,由于 2023 年激励计划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7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全部 1.7417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综上,本次共计作废处理 38.7776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312%,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2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其后,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
披露了《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2022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2 年 11 月 3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
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
组织提出的异议。同时,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2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 年 11 月 17 日,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2022 年 11 月 18 日,公司
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2 年 11 月 23 日为授予日,合计向 25 名激励对象
授予 11.59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60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7.2024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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