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3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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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正文 1-2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1-3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10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5 日止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
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505 号)同意注册,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278,999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3.19 元,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 208,399,976.81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3,000,094.42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205,399,882.39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全部到位,业经信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出具
“XYZH/2025BJAG1B0440 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已将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206,315,977.04 元进行了专户储存,并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成都银行金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本公司《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说明书》及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投入
号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1 无人装备及商业航天嵌入式计 15,040.00 15,040.00 14,889.59
算机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5,800.00 5,800.00 5,650.39
合计 20,840.00 20,840.00 20,539.98
注:关于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为保证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5 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 6,669,455.00 元,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 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投入募 以自筹资金预
号 募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先投入的金额
无人装备及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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