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6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明达”或“公司”)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对智明达 2025 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505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278,999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3.19 元,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 208,399,976.81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3,000,094.42 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205,399,882.39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全部到位,
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出具了《验资
报告》(XYZH/2025BJAG1B0440 号)审验。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于2025年12月5日与保荐机构、成都银行金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收入(含理财收
益)扣减手续费共计 0.50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 6,346.89 万元。其中,用于无人装备及商业航天嵌入式计算机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696.50 万元,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5,650.39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20,840.00
减:扣除发行费用 300.01
减: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 6,346.89
其中:(1)无人装备及商业航天嵌入式计算机研发及 696.50
产业化建设项目
(2)补充流动资金 5,650.39
减:年末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 14,000.00
加:利息收入及扣减手续费净额 0.50
募集资金专户年末余额 193.59
注:计算尾差系四舍五入计算差异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 5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成都银行金河支行(以下简称“商业
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按照协议的约定,公司在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已经严格遵照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