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0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 被保荐公司名称: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3564617817
保荐代表人姓名:尹涵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36 号丁
香国际商业中心东塔 10 层
联系方式:13501787067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海桑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36 号丁
香国际商业中心东塔 10 层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誉辰 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誉辰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对誉辰智能进行持续督导,并出具本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4 年度,誉辰智能实现营业收入 50,640.70 万元,同比下降 54.73%,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798.75 万元,同比下降 327.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570.64 万元,同比下降 422.93%。保荐机构已针对上述 问题提示了相关风险,详见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 题及整改情况”。
一、持续督导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 督导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 保荐机构已建立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
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 保荐机构已与誉辰智能签订《持续督导协议》, 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 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
工作内容 督导情况
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 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 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誉辰智能经营情况,对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誉辰智能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 2024 年度,誉辰智能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
有关规定需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
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
情况。
体上公告。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
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 2024 年度,誉辰智能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 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
等。
6、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 2024 年度,保荐机构督导誉辰智能及其董事、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 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
各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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