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4 19:16:03 股吧网页版
誉辰智能: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5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深圳)”)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政旦志远(深圳)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相关审计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政旦志远(深圳)初始成立于2005年1月12日,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11F,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首席合伙人为李建伟先生,具有20年以上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政旦志远(深圳)拥有具有相关行业经验及上市公司审计经验的合伙人33名,注册会计师12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9名。

二、执业记录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林汉波,2004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2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彭爱民,2017 年 10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 5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8 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合计 1 家。

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刘国清,2002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6年2月开始在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2026年3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 审计报告超过10家。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处罚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深圳华意隆电器股份
1 林汉波 2023 年 10 月 19 日 警示函 理委员会深圳监有限公司 2015 年年报
管局 审计项目

3、独立性

政旦志远(深圳)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等 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年报审计过程中,政旦志远(深圳)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 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政旦志远(深圳)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 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 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年报审计过程 中,政旦志远(深圳)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 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政旦志远(深圳)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 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
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4、项目质量检查

政旦志远(深圳)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政旦志远(深圳)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四、工作方案

年……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