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证券代码:688638 证券简称:誉辰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4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13 日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 10 时在深圳
市宝安区宝安大道华丰国际商务大厦 17 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董事 9 名。董事长张汉洪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管列席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 2025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情况,编制了《2025 年年度报告》
全文及其摘要。公司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年度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持续规范公司治理。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
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
议案》。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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