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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19 16:30:01 股吧网页版
华恒生物: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0


证券代码:688639 证券简称:华恒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3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人工智能精准发酵及蛋白质工程共享示范项目

项目投资建设主体: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人民币3.2亿元

相关风险提示:本项目的投资进度、建设周期、投资效益及投资回

收期等计划和预测存在不能按期推进和实现的风险;同时,随固定

资产增加、计提折旧和摊销增加,如项目不能如期产生效益或实际

收益低于预期,则公司可能存在盈利减少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持公司行业领先地位,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满足市场对高品质、低成本产品的需求,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拟投资人民币3.2亿元,建设“人工智能精准发酵及蛋白质工程共享示范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本次投资项目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或自筹资金。预计建设期为36个月,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长丰县双凤经济开发区双凤路与颍州路交口东北角。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5月25日与安徽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金额为3.9亿元的投资协议,建设公司人工智能驱动生物制造研发及中试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此项目在公司管理层审批权限内,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通过,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现基于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与安徽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合同金额为3.2亿元,建设人工智能精准发酵及蛋白质工程共享示范项目。公司与安徽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过去12个月已累计签订投资协议总额为7.1亿元,同一交易类别且标的相关的交易金额累计达到《科创板上市规则》相关披露标准。

本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相关人员负责本次投资项目的后续相关实施事宜。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投资协议对方:安徽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合肥市阜阳北路118号

三、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人工智能精准发酵及蛋白质工程共享示范项目

2. 项目投资建设主体: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项目建设地点:长丰县双凤经济开发区双凤路与颍州路交口东北角

4. 项目占地面积:64亩

5. 项目投资金额:人民币3.2亿元

6.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7. 预计建设期:36个月

8. 具体建设内容:新建生产车间、成品库、罐区、办公楼、研发楼、综合楼
等,主要用于人工智能精准发酵及蛋白质工程共享示范项目。

四、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安徽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人工智能精准发酵及蛋白质工程共享示范项目;

2.建设规模:规划总建筑面积达6.4万平方米以上,具体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最终审批为准;

3.投资规模:项目投资32,000万元;

4.建设周期:乙方应在项目土地交付之日起90日内主体工程动工建设。自开始建设之日起,项目必须在36个月内主体工程建成并投产。

第二条 规划要求

1.项目选址:颍州路与双凤路交口东北角,其确切位置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实测为准;

2.用地面积:项目总用地约64亩,其实际面积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实测为准;
3.各技术指标以资规局最终审批为准。

第三条 环保及节能要求

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标准、用能标准和节能规范。坚持节约与开发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提高能源利用率,减轻环境污染,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应接受应急管理和环保等主管部门的监督。乙方应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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