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证券代码:688639 证券简称:华恒生物 公告编号:2025-048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郭恒华女士、郭恒平先生、张学礼先生、张冬竹先生、樊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同意提名陈继忠先生、吴林先生、WANG FUCAI(王富才)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陈继忠先生、吴林先生、WANG FUCAI(王富才)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参加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其中陈继忠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此外,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将另行选举 1 名职工代表董事,与上述5名非独立董事及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公司将于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二、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四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8 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郭恒华女士,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长江商学院EMBA,安徽省第十一届、十二届人大代表,中共合肥市第八届党代会代表,中国女企业协会常务理事,长江商学院安徽校友会副会长;2011年1月至2025年2月任秦皇岛华恒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5年12月至2025年9月任合肥华恒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3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恒华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18.08%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董事郭恒平先生为一致行动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郭恒华女士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郭恒平先生,196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1982年9月至1996年10月任含山县糖业烟酒公司业务股股长;1996年12月至2003年7月任合肥昌远工贸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1月至今任秦皇岛华恒监事;2013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恒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02%的股份,郭恒平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恒华女士为一致行动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郭恒平先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张学礼先生,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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