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8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继忠)
作为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为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 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陈继忠先生,中国国籍,1979 年出生,2004 年毕业于香港理工大学会计学专业,陈先生曾先后在多家国际事务所中任职,于审计、会计及风险咨询方面拥有逾 20 年经验,目前为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会员、信息系统审计和控制协会的风险及信息系统控制认证专业人员及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认证的国际注册内
部审计师,2024 年 12 月至今任嘉艺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9 月至今
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确保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本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董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姓名 会情况
以通
本年应 是否连续
亲自 讯方 委托
参加董 缺席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出席 式参 出席
事会次 次数 自参加会 会的次数
次数 加次 次数
数 议
数
陈继忠 3 3 3 0 0 否 3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制度的要求,主持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 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 6 2
本人认为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其余两名独立董事通过线上通讯等多种形式,与公司保持密切沟通,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管理等具体情况,持续关注董事会决议执行及重大事项推进进展,督促公司规范运营并提出专业建议,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同时出席公司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会议,认真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与中小股东开展良好的沟通交流。本人 2024 年度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日。
(四)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与独立董事保持常
态化沟通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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