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8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025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积极履行审计委员会的审计监督职责,现将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5 年 1 月 1 日-9 月 23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分别为
张奇峰先生、吴林先生、郭恒平先生,其中张奇峰先生、吴林先生为独立董事,
张奇峰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鉴于张奇峰先生在公司任职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规定要求,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并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选举陈继忠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并担任召集人,
张奇峰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后的审计委员会组成为陈继忠先生、
吴林先生、郭恒平先生。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完成换届,产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陈
继忠先生、吴林先生、郭恒平先生,其中陈继忠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召集
人,任期三年,独立董事委员人数占审计委员会成员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关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全体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
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均亲自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2025 年度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及议案审议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相关意见和建议
审议《关于听取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经充分沟通讨论,一致
2025 年 3 月 7 日 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报告进展的议案》 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制
定的审计计划及方案
符合审计原则,能够客
观、公正、公允地反映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
应尽的职责。
审议《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师事
经充分沟通讨论,同意
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
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
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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