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1
证券代码:688639 证券简称:华恒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4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0.16元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6/5/11 2026/5/12 2026/5/12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6 年 4 月 8 日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5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2026 年 4 月 8 日,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5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6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 496,600 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250,115,693 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股份 496,600 股后,本次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总数为
249,619,093 股,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60 元(含税),不进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共计人民币39,939,054.88 元(含税)。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计算依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送转,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每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计算公式如下:
1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总股本=(249,619,093 股×0.1600 元)÷250,115,693 股≈0.1597 元。
② 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综上,本次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1597 元)÷(1+0)=(前收盘价格-0.1597)元/股。
三、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6/5/11 2026/5/12 2026/5/12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2. 自行发放对象
郭恒华、宁波睿合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恒润华业投资有限公司、郭恒平。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及《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规定,持股期限(指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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