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88646 证券简称:逸飞激光 公告编号:2025-029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 2024 年度不分配利润,是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公司
实际经营情况等各方面因素综合考虑。
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 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326,190.71 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81,477,340.25 元。公司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各方面因素综合考虑,为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公司 2024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
本、不送红股。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已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2,197,207.58 元(含税);2024
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83,071,946.74 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95,269,154.32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391.63%。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 0 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 12,197,207.58 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50.14%。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截至目前上市未满
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以公司上市后的首个完整会计年度 2024 年度作为首个起算年度。
2024 年度年度公司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4 年 4 月修订)》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指标如下: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2,197,207.58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326,190.71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81,477,340.25
配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12,197,207.58
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0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24,326,190.71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12,197,207.58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本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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