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88646 证券简称:逸飞激光 公告编号:2025-035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逸飞激光”)编制了《关于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 年 5 月 1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逸飞
激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22 号),公司获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790,652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46.80 元,共计募集人民币 1,113,402,513.60 元,扣除相关不含税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 91,958,273.95 元后的余款人民币
1,021,444,239.65 元,已由承销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5 日
汇入到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9,347,691.12 元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992,096,548.53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 ZE1060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649,543,198.16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 992,096,548.53
减:募投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19,351,533.79
减: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0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和理财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6,798,183.42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649,543,198.16
其中: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注 1 592,023,877.33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57,519,320.83
注 1: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含期末计提理财收益金额 8,432,560.74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最大程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
规定,2023 年 7 月 25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专户储
存募集资金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生物城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关东工业园支行、中信银行武汉青年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高科技支行和交通银行武汉汉西支行签订了《募
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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