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证券代码:688646 证券简称:ST 逸飞 公告编号:2026-012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 2025 年度不分配利润,是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各方面因素综合考虑。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 2025 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金额为77,578,807.08 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金额。
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948,441.77 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8,923,863.61 元。
鉴于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未实现盈利,尚
未达到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各方面因素综合考虑,为保持公司稳健发展及资金流动性的需求,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 2025 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金额为77,578,807.08 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金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截至目前上市未满
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以公司上市后的首个完整会计年度 2024 年度作为首个起算年度。
2025 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不会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指标如下: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77,578,807.08 12,197,207.58 /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8,948,441.77 25,429,321.82 /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28,923,863.61
配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89,776,014.66
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0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11,759,559.98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89,776,014.66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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