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关于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E10141 号
关于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目录 页次
一、 专项说明 1-2
二、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1-2
关于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E10141号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飞激光”)2025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
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出具了
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6]第 ZE10137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逸飞激光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逸飞激光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9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的相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确保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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