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6年度
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飞激光”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资金运营能力,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2026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理、保函、信用证、贴现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的其它融资方式,具体业务种类、额度和期限,以实际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包括知识产权质押)等,具体担保额度与期限以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本数)的担保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全资子公司武汉逸飞激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飞智能”)、全资子公司江苏逸飞激光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逸飞”),控股子公司广东逸科兴制造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科兴”)、控股子公司无锡新聚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聚力”)、控股孙公司岱石科技(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岱石科技”)等子公司以及公司后续设立或兼并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前述担保额度可在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含公司后续设立或兼并的公司)之间进行调剂,
担保范围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担保、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不
包括为子公司以外的主体提供担保。
以上授信及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及担保金额,实际融资及担保金
额应在申请的授信及担保额度内,并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及担保金额为准,具体融资及担保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
金的实际需求决定。授信及担保期限自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限内,授信及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信及担保额度
内和决议有效期内代表公司全权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与各银行等金
融机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在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实际融资、担保金额、签署相关
法律文件、协议文本及其它与之相关的手续。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
(二)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担 保 额
被 担 保 度 占 上
担 保 方 方 最 近 截至目前 本次新增 市 公 司 担保预计有 是 否 是 否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持 股 比 一 期 资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最 近 一 效期 关 联 有 反
例(%) 产 负 债 期 净 资 担保 担保
率(%) 产 比 例
(%)
一、对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公 司 及 逸飞智能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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