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关于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上年度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信会师报字[2026]第 ZE10142 号
关于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上年度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事
项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信会师报字[2026]第 ZE10142 号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飞激
光或公司)2025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6]第 ZE10137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的相关要求,我们就上年度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在本年度的消除情况说明如下:
一、上年度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事项的具体内容
逸飞激光的募投项目逸飞激光锂电激光智造装备三期基地项目的总包方将该项目的部分土建和劳务分包给河南传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传众公司”),分包合同金额合计 7,000.00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总包方通过资金指定代付方式委托逸飞激光向传众公司支付5,100.00 万元。传众公司提供的资金支付资料显示,传众公司收到前述款项后,将其中的 4,845.00 万元支付给武汉柒宝合烁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柒宝公司”),柒宝公司又将其中的 4,533.99 万元支付给逸飞激
光的 6 家客户,83.00 万元支付给 1 家其他公司。逸飞激光未能就上述情
形提供合理解释和支持性资料,因此,我们无法就上述逸飞激光支付款项的性质以及上述收付款单位与逸飞激光是否存在潜在的关联方关系和关联交易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该事项对逸飞激光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逸飞激光,
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二、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的消除情况
逸飞激光已对上述非标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开展全面补充核查工作,进一步补充完善审计证据,并就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主要涉及募集资金违规使用、收入确认不规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披露等问题,公司已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1)涉及公司募集资金违规使用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违规使用的
募集资金 2,800 万元本金及利息已于 2025 年 7 月全额归还至公司募集资
金专户;
(2)关于公司前期收入确认不规范问题,公司开展全面自查,并根据核查结果对前期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相关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且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关于关联方识别和关联交易披露问题,公司已及时对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开展补充确认,更新并完善关联方信息,召开董事会进行补充审议,严格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对公司现有供应商、客户等合作方进行了全面核查,对新合作方导入强化前置识别,从源头规范关联方认定及关联交易管理。
同时,逸飞激光全面系统排查内控控制流程和执行情况,针对性修订完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财务报告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内控制度,优化内控流程、强化内控监督,并组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合规和专业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合规意识和履职能力,促进内控有效执行,全面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严防类似风险再次发生。
我们认为,经过以上整改措施,逸飞激光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
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本期已消除。
三、使用限制
本专项说明仅供逸飞激光为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
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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