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2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合称“联席保荐机构”)作为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邮科技”、“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联席保荐机构,负责中邮科技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出具
2025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本持续督导期间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 联席保荐机构已建立并有效执
1 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
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 联席保荐机构已与中邮科技签
2 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 订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
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
备案 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 中邮科技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
3 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生按有关规定需联席保荐机构
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 中邮科技或相关当事人在持续
4 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
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 背承诺等事项
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联席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
5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 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
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解中邮科技业务情况,对中邮
科技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
导中邮科技及其董事、监事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取消监事会前在任)、高级
6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 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
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的各项承诺 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
件,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
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 联席保荐机构督促中邮科技依
7 括但不限于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 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
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 联席保荐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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