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十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3
第三章 股 份......5
第一节 股份发行......5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7
第三节 股份转让......9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10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10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14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16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22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24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27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31
第五章 党 委......38
第六章 董事和董事会......40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40
第二节 董事会......46
第三节 独立董事......52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57
第七章 高级管理人员......59
第八章 劳动人事管理与民主管理......63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63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63
第二节内部审计......69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70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71
第一节 通 知......71
第二节 公 告......72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72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72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75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78
第十三章 附 则...... 78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 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 所”)有关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中邮科
技有限责任公司以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上 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为 91110114740072114C。
第三条 公司于 2023年 4月 26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400万股,于 2023年 11月 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股票简称:中邮科技,股 票代码:688648。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China Post Technology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 3185 号,邮政
编码 200062。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600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
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
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
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 根据《党章》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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