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12 19:20:29 股吧网页版
中邮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3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许宁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许宁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被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在禁入期内,未受过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提名委员会认为许宁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一致同意提名许宁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