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依据《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秉持勤勉尽责的原则,严格遵循前述规章制度赋予的职责权限,有序推进各项履职工作。现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董毅女士(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刘峰先生及非独立董事李鹏先生三名成员组成,并由董毅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
三名委员均未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二、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共审议
议案 25 项,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无缺席情况。会议召开程序、审议事项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3 月 27 日,听取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
于 2024 年度审计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二)2025 年 4 月 24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等 19项议案。
(三)2025 年 5 月 27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四)2025 年 8 月 26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2 项议案。
(五)2025 年 10 月 27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的议案》2 项议案。
(六)2025 年 12 月 10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 选聘外部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对拟聘的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诚信状况进行了严格审查。认为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
告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了续聘建议。
2. 审计工作的监督与沟通:在年度审计工作开展前及审
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多次沟通。重点关注了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审计过程中识别出的重大风险领域。在年报审计期间,听取了注册会计师关于年报审计重点关注事项的汇报,并审阅了其出具的初步审计意见。
3. 评估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审计时间充分,审计结论公正,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督促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委员会定期听取了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查,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运行有效,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审计委员会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完整性、公允性。在定期财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委员会均提前进行了审阅,并与管理层及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密切沟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
关制度编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指导公司持续加强内控制度制修订工作,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建立了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有效防范经营风险,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工作,确保各方在审计过程中信息沟通顺畅,为外部审计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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