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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01:28:38 股吧网页版
康希通信: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正在履行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希通信”、“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5 年度(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许德学、张培镇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6 年 4 月 9 日、2026 年 4 月 24 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许德学、何彦

(五)现场检查内容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公司经营状况以及承诺履行情况等。
(六)现场检查手段

1、查看公司主要经营场所;

2、与公司高管等人员进行访谈;

4、查阅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召开的历次三会文件;

5、查阅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

6、查阅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等资料;

7、核查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情况;
8、核查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董监高承诺履行情况。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核查了康希通信的公司章程、公司治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核查了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召开的股东会、董事会等会议材料等资料,查阅了内审部工作报告,并与公司高管等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完备、合规,相关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核查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核查公司自上市以来是否按照《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对高管关于信息披露事项进行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独立性以及与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看了公司主要经营场所,查阅了公司的股东名册、主要管理层人员名单、机构设置和运行情况、关联交易相关协议等,核查了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都保持了独立性,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核查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台账,查阅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会议记录、公告及合同资料。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被关联方占用、违规委托理财等情形,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规定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核查了公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对外投资情况,与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方面不存在重大的违法违规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经营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与公司高管进行了访谈,查阅了公司所在行业及市场信息,了解近期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及市场变化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业务正常运转,公司经营模式、业务结构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建议公司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确保募投
项目完成并实现预期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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