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专项鉴证报告
众会字(2026)第 03551 号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希通信”)编制的《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
一、管理层对专项报告的责任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编制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康希通信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康希通信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编制,反映了康希通信 2025 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的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32)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63,68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0.50 元。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 66,864.00 万元,扣除尚需支付的承销费用及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4,179.89 万元之后的余额人民币 62,684.11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保荐费(前期已支付 300.00 万元)、
审计费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不含增值税)2,716.90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9,967.21 万元。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全部到位,并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出具了众会字(2023)第 09584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20,401.31 万元(含募集资金
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668,640,000.00
减:券商承销费用及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 41,798,880.00
收到募集资金总额 626,841,120.00
加:专户利息收入 3,994,116.69
理财投资收益 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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