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2
证券代码:688655 证券简称:迅捷兴 公告编号:2026-030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11 日(星期一)在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南环路 446 号星展
广场 1 栋 A 座 24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5
月 8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并于 2026 年 5 月 9 日发出关于取消部分议
案并新增部分议案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
会议由董事长马卓主持,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照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进行逐项认真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和资格。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方案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
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若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D,
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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