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证券代码:688655 证券简称:迅捷兴 公告编号:2026-012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星期五)在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南环路 446 号星展
广场 1 栋 A 座 24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3
月 17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并于 2026 年 3 月 24 日发出了增加议案的
通知,本次董事会增加《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
会议由董事长马卓主持,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 年度,公司管理团队在董事会领导下,本着对公司和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积极贯彻执行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及要求,勤勉尽责的开展经营管理活动。公司 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2025 年度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我们认为:2025 年,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能,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证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我们认为: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真实、公允的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全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通过《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 2026
年 3 月 28 日对外披露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