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27 15:38:41 股吧网页版
悦康药业: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28


证券代码:688658 证券简称:悦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6-030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

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阜阳京悦永顺信息
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悦永顺”)所持公司的 1,720,000 股无限售流通
股股票因被司法拍卖,现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过户完成前,公司控股股东京悦永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153,740,12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34.16%;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共同持有公司股份数
量 218,947,56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66%。本次过户完成后,公司控股股
东京悦永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152,020,1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78%;公
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共同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217,227,562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48.27%。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四条及第二十二条规定,通过司法扣划等非交易
过户方式受让上市公司大股东相关股份的,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
持其所受让的股份。据此,本次司法拍卖的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
不得减持。
本次在办理京悦永顺被司法拍卖的 1,720,000 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过程中,
该部分股份同步解除司法冻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京悦永顺持有公司的
152,020,120股股份中有3,950,654股仍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
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本次被司法拍卖股份过户登记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股东京悦永顺持有的公司1,72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于2026年
4 月 13 日 10 时至 2026 年 4 月 14 日 10 时 45 分 22 秒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
台(网址:http://sifa.jd.com/29 户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进行公开拍卖。根据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成交确认书》,上述股份已被钟革竞
拍成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二、本次司法拍卖的过户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控股股东京悦永顺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2025)京 02 执恢 31 号】,并转达给公司,裁定京悦永顺被司法拍卖的 1,720,000
股公司股票所有权及相应权利归买受人钟革所有。相关股份现已完成过户登记,在办理被司法拍卖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过程中以上股份同步完成解除司法冻结。过户登记完成后,京悦永顺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将变为 152,020,12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从 34.16%降至 33.78%;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将变为 217,227,56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从 48.66%降至 48.27%。具体如下:

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股) (%) (股) 例(%)

阜阳京悦永顺信息咨询 无限售 153,740,120 34.16 152,020,120 33.78
有限公司 流通股

菏泽三荣股权投资合伙 无限售 14,400,000 3.20 14,400,000 3.20

企业(有限合伙) 流通股

菏泽峰胜股权投资合伙 无限售 12,780,000 2.84 12,780,000 2.84

企业(有限合伙)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