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688658 证券简称:悦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5-041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非职工代表董事提名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
职资格审查,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于伟仕先生、于飞先生、于鹏飞先生、宋更申先生、王霞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于谦龙先生、蒋斌先生、谭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于谦龙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参加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述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上述非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 1 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职工代表董事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伟先生(简历详见附
件)为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张伟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职工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与上述非职工代表董事一致。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本次换届完成前,仍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30 日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除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简历
1、于伟仕先生,1945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
学历,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副会长、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北京医药行业协会资深副会长、中国医药卫生文化协会常务理事、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常务理事。2001 年至今,担任悦康药业董事长。
于伟仕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146,466,108 股,占公司股本 32.55%,系公
司实际控制人。于伟仕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2、于飞先生,1988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金融学专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青年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大兴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中药协会药物经济专业委员会委员,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江苏省科技进步一等奖。曾就职于辉瑞制药有限公司,2012 年起历任悦康药业董事长助理、营销中心负责人等职务,2019 年 5 月起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于飞先生间接持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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