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1
证券代码:688658 证券简称:悦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6-009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9 名,实际参会董事 9 名,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于伟仕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能,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其工作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反映董事会在2025 年度的工作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各位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股东会上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本议案涉及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独立董事蒋斌、谭勇、于谦龙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 6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总经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各项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赋予的总经理职责,认真执行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5 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能够充分发挥审查、监督作用,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诚信勤勉、恪尽职守,发挥所长、积极履职,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保障。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和公司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编制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经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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