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1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波)
本人作为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期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规定,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并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建设性建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波先生,1960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冶
金机械专业。现任北京秦脉医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北京秦脉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海南中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石药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5 月至 2025 年 11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等制度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本人及亲属均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情形。本人履职过程中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和 4 次股东会。本人任期内,公司
共召开 4 次董事会和 3 次股东会。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
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利,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报告期内,除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需要独立董事回避表决的议案外,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其他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为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 2025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
情况
董事 本年应参
姓名 加董事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会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议 的次数
王波 4 4 0 0 否 3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董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要求,召集或出席专门会议,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专门委员会名称 本人任职 报告期内召开 本人任期内召开 本人出席
情况 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 8 6 6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 3 1 0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 2 1 0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 3 2 2
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 委员 0 0 0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内参加了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并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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