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1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200Z0341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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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2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12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6]200Z0341 号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康药业”)董事会编制的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悦康药业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悦康药业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编制《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悦康药业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悦康药业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悦康药业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悦康药业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以下无正文,为悦康药业容诚专字[2026]200Z0341 号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汪玉寿
中国注册会计师:
郑理达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思敏
2026 年 3 月 20 日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将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1 月 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悦康药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29 号文),本公司
于 2020 年 12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24.36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9,24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7,488.45 万元(不含税)
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1,751.55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2 月到账。上述
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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