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1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容诚在资质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
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
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执业记录
容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处分 4 次、
自律处分 1 次。
容诚 10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次(共 2 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
管措施 9 次、纪律处分 10 次、自律处分 1 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及自律处分不影响容诚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3、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 2025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9 日
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1、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容诚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制造行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容诚建立了完善的服务支持体系及专业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金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项目合伙人:汪玉寿,201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 年开始在容诚执业,202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和顺石油、江河集团、瑞玛精密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郑理达,201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 年开始在容诚执业;202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开润股份、电科数字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思敏,202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 年开始在容诚执业,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沈童,201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 年开始在容诚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博世科、莱斯信息、恒鑫生活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汪玉寿、签字注册会计师郑理达及李思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沈童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2、审计工作方案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
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租赁业务等。
容诚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容诚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合理有序的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3、审计质量管理
(1)项目咨询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容诚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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