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6
证券代码:688659 证券简称:元琛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0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其中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公司已取得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具体贷款事宜将以双方最终签署的贷款合同为准。
●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被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6.60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可能存在股份减持计划,若未来执行相关减持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6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6/16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4,000万元~6,0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其他: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
项贷款资金等)
回购价格上限 16.60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240.96万股~361.45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
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1.51%~2.26%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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