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人”)作为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林微纳”)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和林微纳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05 号)文件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9,874,453 股,发行价为每股 70.89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99,999,973.17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0,481,485.32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9,518,487.85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验字(2022)00122《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2 年 9 月 21 日
本次报告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70,000.00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1,048.15
二、募集资金净额 68,951.85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19,266.36
本年度使用金额 7,281.68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74.25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3,887.28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46,216.84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人及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银行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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