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0
证券代码:688663 证券简称:新风光 公告编号:2025-062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
独立董事李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田先生自 2019 年 12 月 23 日起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将满 6 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
规定,李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相
关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一)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原定任期 离任原 是否继续在上 具体职 是否存在未
姓名 离任职务 离任时间 到期日 因 市公司及其控 务(如 履行完毕的
股子公司任职 适用) 公开承诺
李田 独立董事、提 2025年12 2027 年 5 连 续 担 否 不适用 否
名委员会主任 月 19 日 月 20 日 任 独 立
委员、审计委 董 事 满
员会委员 六年
(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李田先生的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的人数不足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田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李田先生将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职务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田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李田先生在担任前述职务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并进行资格审查,且公司已于 2025 年 12 月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李奇凤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李奇凤女士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完成独立董事履职学习。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奇凤女士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三、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拟进行的调整,为保证各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李奇凤女士经股东会选举成为公司独立董事会后,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调整前:
名称 主任委员 委员
提名委员会 李田 卓放、姜楠
审计委员会 张咏梅 李田、刘海涛
调整后:
名称 主任委员 委员
提名委员会 李奇凤 卓放、姜楠
审计委员会 张咏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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