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2
证券代码:688665 证券简称:四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6-020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希尔得 2023-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通过增资的方式取得四川希尔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尔得”)34%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希尔得 2023-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外投资暨增资四川希尔得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与希尔得及其股东陈晓晖、何柳、成都众辉智安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黄学连、冯梦箫、毛平安、张永根、郭涛、马小健、康民、孙倩、陈亮签署了《四川希尔得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增资希尔得,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希尔得股权比例为 34%。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3年 12 月 25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暨增资四川希尔得科技有限公司的自愿性披露公告》(编号:2023-052)。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增资协议》的相关约定,各方同意,以经希尔得及现有股东聘请的并经投资方认可的审计机构对希尔得 2022 年度进行审计后确认的净利润数据(净利润以希尔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为计算依据,即 1404.9 万元)为承诺基数,以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为业绩承诺期限,现有股东承诺希尔得业绩目标为每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合并报表数据,下同)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0%。
各方认可,上述业绩承诺目标可按三年整体期限计算;如希尔得在三年承诺期满后的累计实现业绩未达到承诺业绩,则投资方有权要求现有股东以现金方式补偿投资方。
补偿现金的计算公式为:(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累计实现净利润数)×34%。
累计承诺净利润数=2022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10%)+2022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10%)2+2022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10%)3。
上述补偿金额的支付时限为现有股东收到投资方发出的要求补偿的通知之日起 90 日内,应按照本次增资前各现有股东持有希尔得股权比例计算对应补偿金额,由现有股东一次性支付至投资方指定账户;每逾期一日,现有股东还应向投资方支付应付款项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希尔得
2023 年度至 2025 年度分别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1,630.66 万元、
1,295.96 万元、1,659.20 万元,业绩承诺期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4,585.83 万元,累计承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为 5,115.24万元,业绩承诺完成率分别为 105.52%、76.24%、88.73%。依据补偿现金的金额计算公式,业绩补偿金总额为 179.999268 万元。
四、业绩补偿相关安排
经各方协商沟通,公司与希尔得原股东签署了《业绩补偿协议》,希尔得原股东按照公司增资前各自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对上述补偿金总额承担连带支付责任。原股东各方应在《业绩补偿协议》签署后 90 日内,将各自应承担的补偿金一次性支付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公司将督促标的公司原股东按照《业绩补偿协议》约定履行补偿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5 月 1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