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证券代码:688665 证券简称:四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6-007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以下简称
“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 2026 年 4 月 6 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
实际到会董事 7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熊友辉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承诺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
方光电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四方光电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责,贯彻实施股东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忠实、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以及科学决策,充分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方光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方光电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方光电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方光电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独立董事何涛、张千帆、夏喆
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方光电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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