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人”)作为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菱电电控”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菱电电控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9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2,91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1,804,939.9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1,113,060.03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5日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5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0656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菱电电控汽车动力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 34,048.46 34,048.46
序号 项目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2 研发中心平台建设项目 5,680.47 5,680.47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5,000.00 15,000.00
合计 54,728.93 54,728.93
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
三、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9,5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33,382.38万元的比例为28.4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公司于2021年8月5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
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9,5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33,382.38万元的比例为28.4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9,5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33,382.38万元的比例为28.4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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