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7-01
证券代码:688668 证券简称:鼎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9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鼎通科技”)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266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93,000.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 6 年,每
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 930,000 手(9,300,000 张)。本次发行的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3,0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1,593,867.91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918,406,132.09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6年 6 月 30 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6〕7-2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根据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0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需要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
理层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办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鼎通科技(长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鼎通”)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松山湖支行、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虎门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长沙鼎通、东莞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金霞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开户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名称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鼎通科技(长沙)有限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长沙金霞支行 4305017651360000141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
松山湖支行 8110901011402046849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虎门
支行 528000016071376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东莞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松山湖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甲方: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松山湖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以下简称“丙方”)
注释:协议甲方是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法人主体,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由上市公司直接实施,则上市公司为协议甲方,如果由子公司或者上市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实施,由上市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司、乙方和丙方共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上市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司应当视为共同一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
为 8110901011402046849 , 截 至 年 月 日 , 专 户 余 额 为
元整(RMB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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