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7-01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通科技”或“公司”)2026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鼎通科技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266号),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930,000,000.00 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
数量9,300,000张(930,000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30,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11,593,867.9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18,406,132.09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出具了天健验〔2026〕7-21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
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母公司改扩建建设项目 49,320.32 30,000.00
2 高速通讯及液冷生产建设项目 34,700.38 24,000.00
3 新能源 BMS 生产建设项目 31,151.11 22,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7,000.00 17,000.00
合计 132,171.81 93,000.00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计划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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