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充分发挥了监督审查作用,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相关职责,现将2025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核查
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进行了全面、审慎的核查,确认其具备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度审计服务的资质和能力,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核心执业资质与专业能力
天健成立于 2011 年 7 月 18 日,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浙江
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截至 2025 年末,天健拥有合伙人 250 人、执业注册会计师 236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专业执业团队规模充足、专业结构完善。
2024 年审计数据显示,天健实现业务收入总额 29.69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 25.63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4.65 亿元;2024 年度为 756 家上市公司(含 A、
B 股)提供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服务客户覆盖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多个行业,其中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78家,在科创板及制造业审计领域拥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成熟的专业体系,能够匹
配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的专业需求。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并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5年末,累计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与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 2 亿元,相关计提及购买行为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具备充足的投资者保护偿付能力。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并承担相应民事责任(2024 年因华仪电气财务造假相关证券虚假陈述案,被判在 5%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且已按期履行判决),该案件已完结,未对天健的持续执业能力及履行审计服务的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三)独立性核查
审计委员会经专项核查确认:天健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互相投资、密切经营关联等影响审计独立性的情形;负责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与公司决策层、管理层及核心岗位人员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在公司拥有任何直接或间接经济利益,审计团队能够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立场,符合审计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四)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
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处分 5 次,未受到刑事
处罚;其 112 名从业人员同期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5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6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2 人次、纪律处分 23 人次,均未受到刑事处罚。上述
监管措施均为行业常规监管范畴,未触及重大违法违规情形,不影响其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合规性。
(五)聘任程序合规性
公司聘任天健作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规定:2025 年 9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5 年 10 月 14 日,
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正式聘任天健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任程序合法、合规、有效。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履职情况监督
2025 年度,天健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其他执业规范,对公司 2025 年
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