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目 录
一、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内容......第 1—75 页
(一)关于募投项目......第 1—34 页
(二)关于经营情况等......第 34—75 页
二、资质证书复印件...... 第 76—79 页
关于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审核问询函中
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天健函〔2026〕7-12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由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关于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6〕35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奉悉。我们已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及的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通科技公司或公司)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如下。
一、关于募投项目
根据申报材料:(1)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为母公司改扩建建设项目、高速通讯及液冷生产建设项目、新能源 BMS 生产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2)母公司改扩建建设项目拟建2栋宿舍楼,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产1,200万件通讯连接器CAGE和 20,000 万件通讯连接器精密结构件生产能力;(3)高速通讯及液冷生产建设
项目新增年产 780 万件 OSFP-224G CAGE 和 873.6 万件液冷 CAGE 生产能力,公
司与下游核心设备商在 224 GCAGE 和液冷技术领域已建立了紧密的联合开发机制,高速通讯液冷散热器产品正在试产中;(4)新能源 BMS 生产建设项目新增年
产 37.44 万件 BMS 结构件一一铝排产品生产能力,新能源汽车 BMS 产品目前已
进行小批量交付;(5)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连接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
能源汽车连接器生产建设项目”和“高速通讯连接器组件生产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
请发行人说明:(1)-(4)......(5)前次募投项目变更前后非资本性支出情况;(6)本次募投各建设项目的投资构成及相关测算的公允性;(7)结合公司资产负债率、现金流、资金缺口等,测算公司本次融资规模的合理性,非资本性支出是否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 30%;(8)结合本次募投相关项目拟生产产品的单价、毛利率等与现有业务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说明效益测算的谨慎性,本次扩产扩建对于公司经营业绩的主要影响。
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请申报会计师对事项(5)-(8)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审核问询函问题 1)
(一) 前次募投项目变更前后非资本性支出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0 年 12 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42,729.03 万元,减
除承销保荐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7,822.06 万元。
截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公司“连接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均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可予以结项,上述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 累计投入募集 理财收入净额 节余金额
资总额 资金金额
1 连接器生产基地建 32,440.06 27,737.37
设项目 1,327.33 5,220.23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382.00 6,191.79
合计 37,822.06 33,929.16 1,327.33 5,220.23
2023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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