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虚假贸易虚增收入成本虚减利润 监管拟对聚石化学及责任人罚款670万元
来源:中国经营报
聚石化学(688669.SH)2026年1月9日公告,当日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因聚石化学及其子公司涉嫌通过开展虚假贸易业务虚增收入、成本,虚减利润,广东证监局拟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40万元;对包括时任董事长、总经理陈钢在内的4名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共处罚款430万元。
广东证监局指出,经查明,聚石化学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一是聚石化学原子公司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佛山市亨诺德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富倍奇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汉科达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君利道贸易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并与上述公司开展无实际货物存在的虚假贸易业务。
二是聚石化学介入到第三方公司已开展的聚丙烯等贸易链条中,对应的采购和销售金额基本一致,货物仅以自行制作的货权转让单流转,相关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
三是聚石化学子公司安徽聚润贸易有限公司向福建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湖北某石化有限公司销售异辛烷货物,但货物未实际出库,公司后期加价购回。
通过上述方式,聚石化学2023年半年度虚增营业收入合计1.57亿元、虚增营业成本合计1.58亿元、虚减利润合计166.29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总收入、总成本、利润总额绝对值的8.32%、8.51%、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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