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688670 证券简称:金迪克 公告编号:2026-012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现因公司工作计划安排,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拟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 4
名非独立董事(含 1 名职工代表董事)、3 名独立董事。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余军先生、张良斌先生、聂申钱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唐倩囡女士、郑飞云女士、孙红星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孙红星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以上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倩囡女士、郑飞云女士、孙红星女士已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履职学习;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提名人的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其中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均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上
述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和公开谴责,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第三届董事会选举生效前,仍由第二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4 月 23 日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余军先生:1969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江西中医学
院(现江西中医药大学)本科学历。1992 年 8 月至 1993 年 10 月任临川中心血
站技术员;1993 年 11 月至 2000 年 12 月任博雅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理;
2001 年 1 月至 2002 年 5 月任北京耀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02 年 6
月至 2005 年 7 月任广东佰易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5 年 10 月至 2014 年 3
月任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 年 6 月至 2015 年 5 月任海南中和药
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 年 6 月至 2023 年 10 月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23 年 10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余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0.7378%股份,通过泰州同泽企业管理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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