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7 21:19:00 股吧网页版
碧兴物联:2025年上半年亏损2391.32万元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杨宁

K图 688671_0

  中证智能财讯碧兴物联(688671)8月27日披露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11亿元,同比增长11.16%;归母净利润亏损2391.32万元,上年同期亏损600.54万元;扣非净利润亏损2919.56万元,上年同期亏损1097.88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750.84万元,上年同期为1.29亿元;报告期内,碧兴物联基本每股收益为-0.3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20%。

  以8月26日收盘价计算,碧兴物联目前市盈率(TTM)约为-33.2倍,市净率(LF)约1.74倍,市销率(TTM)约5.5倍。

  资料显示,公司主营环境水质/污废水监测仪器及系统、地下水在线监测仪器及系统、地下水采样管理平台、环境空气/烟气监测仪器及系统、噪声在线监测仪器及系统、环境噪声监测平台、生态在线监测仪器及系统、生态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环境监测大数据系统、智慧生态监测平台等。

  盈利能力方面, 2025年上半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2%,同比下降1.67个百分点。公司2025年上半年投入资本回报率为-2.82%,较上年同期下降1.97个百分点。

  2025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4750.84万元,同比减少1.77亿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340.32万元,同比增加8974.56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1.34亿元,上年同期为2.33亿元。

  资产重大变化方面,截至2025年上半年,公司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减少34.19%,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下降12.97个百分点;交易性金融资产合计较上年末增加59.11%,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10.45个百分点;存货较上年末增加12.94%,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2.4个百分点;预付款项较上年末增加84.09%,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0.63个百分点。

  负债重大变化方面,截至2025年上半年,公司合同负债较上年末增加5.36%,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0.62个百分点;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较上年末增加6.81%,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0.53个百分点;应交税费较上年末减少25.12%,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下降0.32个百分点;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末减少27.38%,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下降0.22个百分点。

  从存货变动来看,截至2025年上半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2.54亿元,占净资产的23.51%,较上年末增加2906.02万元。其中,存货跌价准备为550.17万元,计提比例为2.12%。

  2025年上半年,公司流动比率为4.99,速动比率为4。

  半年报显示,2025年上半年末的公司十大流通股东中,持股最多的为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占比12.226%。在具体持股比例上,宁波丰图汇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中新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有所下降。

股东名称持流通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变动比例(百分点)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6012.2263不变
宁波丰图汇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528.816.7348-0.115
何倩337.824.3023不变
赵建伟1461.8594不变
高宁东1001.2735不变
朱缨961.2226不变
中信证券碧兴科技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92.881.1828不变
深圳市中新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4.61.0774-0.094
梁辉58.890.7499不变
蒙军500.6367不变

  核校:杨宁

  指标注解:

  市盈率=总市值/净利润。当公司亏损时市盈率为负,此时用市盈率估值没有实际意义,往往用市净率或市销率做参考。

  市净率=总市值/净资产。市净率估值法多用于盈利波动较大而净资产相对稳定的公司。

  市销率=总市值/营业收入。市销率估值法通常用于亏损或微利的成长型公司。

  文中市盈率和市销率采用TTM方式,即以截至最近一期财报(含预报)12个月的数据计算。市净率采用LF方式,即以最近一期财报数据计算。三者的分位数计算区间均为公司上市以来至最新公告日。

  市盈率、市净率为负时,不显示当期分位数,会导致折线图中断。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