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02 17:46:41 股吧网页版
碧兴物联: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3


证券代码:688671 证券简称:碧兴物联 公告编号:2026-009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金额: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41,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且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保荐机构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超募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41,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董事会前次对
部分超募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截止期限为2026年8月13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出现现金管理断档期,本次部分超募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为自2026年8月14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超募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09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63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36.1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9,035,6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85,592,015.5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3,443,584.42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4日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L10015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碧兴物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智慧生态环境大数据服务项目 19,173.42 19,173.42

2 智慧水务大数据溯源分析服务项目 16,981.34 16,981.34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106.20 5,106.20

合计 41,260.96 41,260.96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1,963.00万股的募集资金净额为623,443,584.42元,与原计划的募集资金412,609,600.00元相比,实际超募资金为210,833,984.42元。

(四)投资方式

1、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品种

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且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公司对部分超募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

2、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