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6-17 15:59:21 股吧网页版
金盘科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18


证券代码:688676 证券简称:金盘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0

债券代码:118063 债券简称:金 05 转债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6年6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会秘书张蕾召集和主持,有效表决持有人307人,实际参加表决持有人307人,代表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表决份额6,324.67万份,占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持股计划》”)、《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持有人审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的效率,根据《持股计划》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员工持股计划设立管理委员会,作为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与监督机构,对持股计划负责,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名,管理委员会委员
的任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表决情况:同意6,324.67万份,占出席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0%。

表决结果:同意。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选举陈秋桃女士、金霞女士、谭娜女士为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上述选任的管理委员会成员均不属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与前述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情况:同意6,324.67万份,占出席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0%。

表决结果:同意。

同日召开的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陈秋桃女士为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3)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认购、过户事宜;

(4)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5)代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6)管理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分配,决定标的股票出售及分配等相关事宜;
(7)按照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对持有人权益进行处置,包括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份额回收、份额变动及对应收益分配安排等事项;

(8)决策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分配及考核方案,以及因个人考核未达标、个人异动等原因而收回的份额等的分配方案(分配对象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分配方案除外);

(9)行使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负责管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含现金资产)、在锁定期届满后出售公司股票进行变现、办理非交易过户、使用员工持股计划的现金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存款、银行利息、公司股票对应的现金红利、员工持股计划其他投资所形成的现金资产)购买公司股票或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证券、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等现金管理工具等;

(10)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登记、继承登记;

(11)制定、决定、执行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增发、可转债等再融资事宜的方案;

(12)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清算和财产分配;

(13)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14)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约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