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3
证券代码:688677 证券简称:海泰新光 公告编号:2025-054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于 2025 年9 月 22 日 11: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9 月 17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董事 7 人,实际参会董
事 7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安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5)审字第 70059436_J01 号):2024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42,830,242.88 元,业绩基数为 309,674,984.51 元,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43.00%。2024 年度公司实现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3,751,794.16
元,业绩基数为 117,730,495.69 元,净利润增长率为 11.98%。公司 2024 年营
业收入增长率与 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均未达到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触发值,本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应第三个归属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9.822 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处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法行使职权和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同意补选职工代表董事刘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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