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3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025 年 9 月 22 日,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3 名委员会全部出席。会议由召集人宋又强先生主持。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5)审字第 70059436_J01 号):2024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42,830,242.88 元,业绩基数为 309,674,984.51 元,营业收入增长率为43.00%。2024 年度公司实现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3,751,794.16 元,
业绩基数为 117,730,495.69 元,净利润增长率为 11.98%。公司 2024 年营业收入
增长率与 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均未达到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触发值,本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应第三个归属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9.822 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相关事项的审议和表决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决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之签字页一)
宋又强
2025 年 9 月 22 日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之签字页二)
王鸣
2025 年 9 月 22 日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之签字页三)
郑耀
2025 年 9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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